对网络实名登记制度的看法(1)网络实名登记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网络道德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利用互联网的违法犯罪活动。实名制上网的弊端:实名制上网是一种以用户真实姓名为基础的互联网管理方式,可以成为保护和引导网民,保护青少年免受互联网不良因素影响的重要手段和制度,(4)网络实名登记制度是对自由的保护,第四,不实名会导致责任心的缺失,在网络用户和网民以极快的速度增长,网络不文明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网络正常环境仍受到严重污染甚至严重影响现实社会的情况下,网络实名登记制度应尽快实施。长期以来,由于网络没有实名登记制度,在很大一部分人的心目中,网络的虚拟性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以至于一些人利用了它的隐蔽性,不断在网络空间为所欲为,侵犯公民名誉权,传播淫秽图像,实施网络犯罪等,,让网络环境一片雾霾,广大网民对此早有怨言。
1、根据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
法律的主体性: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消费者为生活消费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益,受本法保护。法律客观性:实施近20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近日首次迎来重大修改。全国人大公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集体意见。
与传统交易不同,网络交易在给社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增加了消费者维权的难度。因此,应重点研究和解决如何在网络消费中维护消费者权益,增加网络消费维权条款,以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索赔权。一、互联网消费现状根据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数据,截至2012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已突破4.95亿,平均每分钟新增近百名网民,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一互联网大国,我国25.5%的网民有过网购经历。
2、为了加强网络信息内容治理我国对网络用户身份采取了什么样的原则?
后台实名,前台匿名的原则。中国网络实名制的起源,一般认为是2002年,清华大学新闻学教授李希光在南方谈新闻改革时,建议“中国人大应该禁止任何人在网上匿名”。2002年4月29日,李希光应邀参加了广州电视台都市在线栏目的访谈节目。在谈到互联网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时,李希光提出了“全国人大应该立法禁止任何人在网上匿名发布东西”的观点。
”“包括传统媒体,都应该提倡用真名而不是假名发表文章。…用假名发表东西是对公众的不负责任。他的言论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被称为“李希光事件”。虽然经过一段时间的激烈争论,但随后没有相应的措施出台,事情也就不了了之。后来李希光自己也说对网络实名这个话题已经失去了兴趣。”禁止网络匿名是非常不现实的,在法律和技术上都不可行。
3、网友实名举报贤合庄偷逃税,为何实名举报越来越“流行”?
因为现在的网络越来越发达,很多东西都可以通过网络传播给大众。所以实名举报成为了一种更有效的举报方式,所以很多人会逐渐选择实名举报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现在网络很发达,只有实名举报才能避免上当,而且法律越完善,大家都敢实名举报。这样可以让更多的企业被关注,也可以更好的发挥社会发酵的作用。
自从陈赫退出仙鹤庄的消息被报道后,网友们议论纷纷。近日,陈赫在个人社交平台上被一名女子举报,称仙鹤庄涉嫌逃税。视频一经发出,迅速吸引了更多网友的关注。陈赫退出仙鹤庄可以说是明星参与餐饮行业翻车现象的又一个例子。视频中,女子称仙河庄用几十个私人账户偷偷转账。同时还表示,2022年4月前的所有加盟店都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4、网上实名举报违法吗
1。网络实名举报违法吗?1.网络实名举报是否违法要看情况:(1)举报证据清楚,经纪委调查认定属实的,一般不违法;(2)如果是恶意举报,被举报人可能会诬告举报人诬陷罪,此时是违法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没有故意陷害,但是诬告、陷害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第二,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主体要件,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2、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3.主观要件有主观故意;4、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举报,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侦查活动的。
5、药店买药实名登记会去调查吗
不需要,在药店买药不需要登记个人信息。药店和医院是有区别的。只是在药店买处方药,必须有医生的处方,药店可以办会员卡。不过只需要提供手机号码,不需要登记个人信息。如果药房要求登记您的个人信息,他们可能有其他目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规定。涉及法律名称的确立、立法模式、立法的意义和重要性、立法地位和立法依据、法律的适用范围、法律及其规定的适用例外、个人信息处理的基本原则、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关系、不同监管方式及其对政府机关和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影响、协调个人信息保护与促进信息自由流动的关系、个人信息保护法在特定行业的适用、敏感个人信息问题、执法机关和行业。
6、实行实名制上网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主要是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没有违法的人可以逃脱的地方。没有做好防范,每个人的手机号都被转到黑市上泄露了,包括你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否则,欺诈短信是如何找到你的…主要观点是“保护青少年”。第二,不实名会导致不良信息泛滥。第三,不实名会导致对网民的信息误导。第四,不实名会导致责任心的缺失。在网络用户和网民以极快的速度增长,网络不文明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网络正常环境仍受到严重污染甚至严重影响现实社会的情况下,网络实名登记制度应尽快实施。长期以来,由于网络没有实名登记制度,在很大一部分人的心目中,网络的虚拟性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以至于一些人利用了它的隐蔽性。不断在网络空间为所欲为,侵犯公民名誉权,传播淫秽图像,实施网络犯罪等。,让网络环境一片雾霾,广大网民对此早有怨言。
7、关于网络实名制对个人影响力的一些看法
有一天,几个老同学突然转发我一篇文章,问我文章里的这个人是不是我。我一看,文章里引用了我的头像和昵称。是我之前在网上回答的一个关于圈内行业的问题。通过同学的转发,更多的校友看到了文章,也有校友发了我的微信。因为当时没有实名,头像变成了logo,让朋友们在网上认出了我。这是我第一次觉得网络对我特别真实。我的名字就像一根针,把我在网络上的足迹连成一条线。我相信,随着我网上行为的丰富,我最终会织成一张网。
8、上网实名制的弊端
网络实名制是一种以用户实名为基础的互联网管理方式,可以作为保护和引导网民,保护青少年免受不良网络因素影响的重要手段和制度。互联网实名登记制度有以下弊端:1。很难实现。一些管理法规正在配套实施网络实名登记制度,但地方法规都不完善。地方法律法规对一些与处罚条款相关的条款没有明确规定,因此无法对涉及违规的项目进行处罚,网络实名登记制度的实施只能依靠网民的自觉。
3.一些反映真实情况但不方便出面的说法受到影响。举报人身份透明,会担心被报复。4.购物、上网都会暴露个人隐私。尤其是青少年和儿童,不利于他们的成长。利弊:网络实名登记制度有利有弊,其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值得探讨。世界各国都在对此进行分析研究,谨慎而缓慢。到目前为止,只有韩国政府下定决心将网络实名制付诸实施。
9、对网络实名制的看法
(1)网络实名登记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网络道德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利用互联网的违法犯罪活动。据调查,大多数国家都这样做。实名注册制度是为了互联网的有序健康发展,保护个人、企业和国家的隐私和秘密。(2)网络实名登记制度可以增强人们的责任感和坦诚度,促进社会规范,有利于打击网络侵权行为,规范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环境,督促用户对自己的行为和言论负责,防止通过虚假身份传播虚假信息误导公众,同时通过实名追踪依法追究网络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目前,网络上缺乏有效的监管,色情信息在网络上泛滥,淫秽图片和视频随处可见。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育阶段,缺乏自控能力,如果不严格控制,随意上网会对青少年造成很大的伤害。因此,过滤网络信息,禁止青少年爱上网络,浏览一些成人网站,是对社会和未来负责任的态度和做法,(4)网络实名登记制度是对自由的保护。认为实名登记制度非但没有限制公民的言论自由,反而有利于营造和平健康的网络环境,更有利于网民有序表达。